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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入境處實在一拖再拖…我們改出這封硬少少的聯署信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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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七號入境事務大樓
入境事務處處長白韞六先生
白處長:
要求盡快處理兒童楊旅秀居留權
港人楊振農先生,年62歲,居港三十多年,在內地梅州育有一非婚生女兒楊旅秀,年12歲。為了能照顧及管教女兒,楊父去年11月安排女兒來港,後來獲貴 處批出行街紙。
楊父一向從事基層工作。以往,他聘請保母照顧幼女,自己則堅持每天中港兩邊走,以便與女兒聚天倫之樂,這樣的生活,箇中辛酸自不必言。後來,由於工作關係,他無法每天返國內;在缺乏父親管教及關愛下,楊女出現逃課及離家出走等行為,令楊父非常憂心,故此去年安排幼女來港。楊女一直渴望與父親生活,現常喊著:「我不要回去!」楊氏父女的境況實在令人概歎!得悉現時楊女獲有心人協助,每週努力溫習功課,病重的楊父也因而減輕了不少壓力。
由於楊旅秀在家中出世,父親及生母又非夫妻關係,故在內地一直沒有戶籍。12年來楊父四處奔波為女兒辦証,但都不得其門。至今,只有他前妻一人能證明兩人的父女關係。就楊旅秀的居留權事宜,楊氏父女倆仍然等候 貴處進一步處理,同時曾向 貴處要求處理以下事情而仍未獲處理,本人/團體得悉後,對 貴處處理楊女個案欠缺誠意及積極,深表遺憾。現本人/團體特意來函,要求 貴處早日處理以下事情:
第一,楊女於楊父為香港永久居民後於國內出生,根據《基本法》第廿四條,她可擁有居留權。然而,由於楊父欠缺法律文件証明兩人的父女關係,阻礙核實楊女的身份。現本人/團體要求 貴處盡早協助和安排兩人在港檢驗DNA,以便核實二人的關係,以及進一步處理楊女的居留權事宜。
第二,由於楊女在國內欠缺親友照顧,楊父又有經濟困難,未能聘請保母照料幼女;楊女曾出現上文提及的行為,令楊父非擔心,故本人/團體認為楊女能留港辦理居留權手續,對楊氏父女兩人最為恰當。
第三,楊女年僅十二歲,非常需要學習,根據世界兒童公約,兒童可享有讀書的權利,本人/團體要求 貴處處理楊女居留權事宜期間,批出相關文件,讓楊女可申請入讀正規學校,繼續學習。
第四,楊父因病患,身體非常虛弱,而且經常要覆診,每個星期帶楊女由沙田往屯門續期,實在是百上加斤,本人/團體要求 貴處把續期減為一月一次,以減輕楊父的壓力。
以上的四項要求,楊父早於兩個多月前向 貴處申請,但是仍未獲 貴處明確的答覆,本人/團體深感遺憾,現要求 貴處履行公職,即時處理以上訴求,令楊女獲得一般兒童享有的權利,包括與父聚天倫之樂及學習。
此致
居留權大學
Superschool
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
Cc:
屯門遣返中心鄺主任
教育局局長孫明揚先生 (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5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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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思考聯署…
七月四日以居大居小名義去信一次,一直未有回覆,
聯絡人黃彩鳳再三致電入境處追問,
七月十八日他們才說:
「前幾日收到你既信,幾天內會有”簡單回覆”…」
現希望有更多朋友以個人或團體名義,
加入這信的聯署,八月四日再去信…
想聯署的朋友,請電郵至: choifung88@yahoo.com.hk
收集了大家的聯署,我會update 上這wordpress,
以及,於零八年八月四日再去信一次!
現在回想…以下的信其實可能太溫和了…
入境處一拖再拖再拖再拖拖拖拖…
連希望不要每星期續一次期…
都拖了兩個月未回覆楊父…
今天跟楊父商量過…
或者暫時先聯署這信,
之後彩鳳再update另一信件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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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七號 入境事務大樓
入境事務處處長白韞六先生
白處長:
要求酌情處理兒童楊旅秀居留權
港人楊振農先生,年62歲,居港三十五年,在內地梅州育有一非婚生女兒楊旅秀,年12歲。為了能照顧及管教女兒,楊父去年12月安排女兒來港,後來獲 貴處批出行街紙。
楊父一向從事基層工作。以往,他聘請保母照顧幼女,自己則堅持每天中港兩邊走,以便與女兒聚天倫之樂,這樣的生活,箇中辛酸自不必言。後來,由於工作關係,他無法每天返國內;在缺乏父親管教及關愛下,楊女出現逃課及離家出走等行為,令楊父非常憂心,故此去年安排幼女來港。楊女一直渴望與父親生活,現常喊著:「我不要回去!」楊氏父女的境況實在令人概歎!
得悉 貴處運用酌情權,向楊旅秀批出行街紙,讓楊氏父女能夠聚天倫天樂,也讓楊父可以盡父親責任照顧及管教幼女,實在令人欣喜。現時楊女獲有心人協助,每週努力溫習功課,病重的楊父也因而減輕了不少壓力。實在是蒙 貴處運用酌情權。
由於楊旅秀在家中出世,父親及生母又非夫妻關係,故在內地一直沒有戶籍。12年來楊父四處奔波為女兒辦証,但都不得其門。至今,只有他前妻一人能證明兩人的父女關係。就楊旅秀的居留權事宜,楊氏父女倆仍然等候 貴處進一步處理,本人得悉其情況後,期盼 貴處能繼續秉著為市民盡心服務之心,早日處理以下事情:
第一,楊女於楊父為香港永久居民後出生,根據《基本法》第廿四條,她可擁有居留權。然而,由於楊父欠缺法律文件証明兩人的父女關係,阻礙核實楊女的身份。現本人祈請 貴處協助和安排兩人在港檢驗DNA,以便核實二人的關係,以及進一步處理楊女的居留權事宜。
第二,由於楊女在國內欠缺親友照顧,楊父又有經濟困難,未能聘請保母照料幼女;楊女曾出現以上提及的行為,令楊父非擔心。本人祈請 貴處運用酌情權,讓楊女留港辦理居留權手續。
第三,楊女年僅十二歲,非常需要學習,根據世界兒童公約,兒童可享有讀書的權利,祈盼 貴處處理楊女居留權事宜期間,批出相關文件,讓楊女可申請入讀正規學校,繼續學習。
第四, 楊父因病患,身體非常不舒適,而且經常要覆診,每個星期帶楊女由沙田去屯門續期,實在是百上加斤,希望 貴處批准楊父不用每個星期帶楊女去續期。
就楊氏父女的特殊情況,祈請 貴處慎重考慮以上訴求,並盡早依據《基本法》處理楊女個案,令楊女獲得一般兒童享有的權利,包括與父聚天倫之樂及學習。
此致
居留權大學
superschool 居留權小學
香港市民
聯絡電話:黃彩鳳 96240117
(聯絡地址:九龍藍田匯景花園15座13B)
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
Cc:
屯門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(遣返中心) 鄺主任
教育局局長孫明揚先生
(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5樓)
另附上:楊旅秀自己寫的信… (向下拉看到的)
聯署人 / 團體:
黃彩鳳 (2000浸會社會工作學士 / 2003 中大文化研究碩士/
2005 性別研究哲學碩士)
楊健濱 (2006嶺南文化研究學士畢業生)
俞若玫
羅淑玲
鄭健業
陳允中 (香港科技大學助理教授)
又好土,
又有點科技的家庭.我是一個
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.爸爸說:”我三個月大的時候媽媽就不要我了”.所以,我是爸爸帶大的.
小時候,爸爸要上班,所以要請保姆.我小時候不喜歡沖涼.洗頭.睡午覺.因為爸爸會趁這個時候上班,知道我為什麼不喜歡爸爸上班嗎?因為我喜歡爸爸在我身邊,就比較有安全感.
到了5-6歲時,有幾次那保姆好壞哦!如果吃不完碗裡的飯.就用針扎我.還有那保姆半夜跑出去玩,把我放在家裡,我哭的半死.爸爸早上回來看到我眼睛紅紅的全身軟軟的.就問我什麼事情,我就告訴他,爸爸氣死了把保姆辭職.到我10-11歲時就不請保姆了.爸爸變成晚上上班白天回來大陸看我.真的好辛苦.後來就他的公司搬到別的地方.所以爸爸一個星期回來一次.
我們對面有一戶人家的兒子讀初中,經常來我們家偷東西.
所以在大陸很危險.爸爸就把我偷渡過來.
我要向大家聲明,我要留在香港和爸爸在一起.
爸爸,父親節快樂!!
你的女兒楊旅秀敬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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鯉魚門生態之旅
2008年8月24日…
不定期居小生態老師──嘉和,帶了一大夥居小”同學”去他最喜愛的家園──居住了六年,現在仍會時常由新的家走路回來的老家──鯉魚門…
同路人:秀、全、怡、andy、李有機、茵茵、
phoebe、業、林森、debby、彩鳳
大家的作品:阿秀:阿怡:茵茵:彩鳳:…
最後一張是:不定期生態老師──嘉和
(兩個,究竟係邊個?)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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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lly and christy 2002-2003 superschool 姊妹學生
「過去的日子,猶如電影剪輯,歷歷在目,
盛開在那遙遠的年華,令人捉摸不透。」
Christy 2008.8.18
相片攝於:福建石獅步行街 2008.8.16
(長直頭髮者為christy,盤起頭髮者為polly,
03年暑假回去之後,二人現正於福建讀初中及高中…)












